关于征集科技专家 建立营口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9 10:11:10 ][阅读次数:1092 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市科技创新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决定建立营口市科技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请各单位予以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营口地区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等符合入选条件的技术、财务和管理等专家。

(二)入选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愿意参与营口市科技评审、论证、咨询、服务等工作;

2.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技专家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及长江学者可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至 65 周岁。

二、专家库人员职责

专家库人员主要职责是:

1.为我市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2.参与科技项目的立项咨询、论证、评审、验收以及科技进步奖评审等工作;

3.开展学术交流、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活动。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营口市科技专家库由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负责,遴选专家库人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遴选方式。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确定专家库人选。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一)报送材料

1.《营口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本单位核实盖章;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可在营口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yingkou.gov.cn)“通知公告”栏本通知中下载附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

2014年12 月 20 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406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英明

联系电话:0417-2832479

e-mail:yksppc@163.com

2014年1110



附件:营口市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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